凡到訪韓國的旅客皆須持有符合規定之有效護照,並在出發前確定與完成入境簽證相關之法規手續。台
灣國民目前依國家利益互惠主義原則,可免簽證入境韓國,並停留30日,若需滯留超過30日以上,請務
必事先辦理簽證。如欲申請發給簽證需向駐外韓國大使館或總領事館辦理
- 入境表格:在抵達目的地機場前,空服員會發給每一位旅客入境表格,請於抵達前填好,可節省通關時間。
- 韓國入境禁帶規定:入境嚴守各國入境攜帶物品有關規定,若帶超額之現金、匯票、旅行支票,都要辦理申報,否則被當地海關人員查獲,不僅造成個人損失,可能被判徒刑或 罰款。也會延誤行程。
相關禁帶物品細節,可上韓國金浦機場網站查詢
- 證照查驗:由金浦機場入境,請依據規定將護照、簽證(免簽證)及入出境卡備妥,耐心排隊等候查驗。
- 行李提領:國外機場行李大都經自動輸送帶送到提領轉盤處,須自行提領,萬一行李沒有出現,或受到損害,則可向航空公司提出申訴,申請賠償。
- 韓國相關證件辦理網站
韓國駐臺北辦事處:臺北市基隆路1段333號1506室02-2758-8320